還魂記(97)

九十七、廢除死刑存爭議,唇槍舌劍較高低

清道光24年10月大11日甲辰(1844年11月20日)辰時

國師邵文海點頭道:

「當時在現場除了野利家的野利烈火、莫利家的莫利春子、衛慕家的衛慕阿榮之外,看到發生經過者有兩個人,他們是司徒龜年、司徒紅雀兄妹兩人,與野利家、莫利家、衛慕家都無關係…

「兩人的先祖本是黨項人,西夏祖國亡後,他們流落中原改為漢姓,但其家族懷念故國,幾年前聽到「老王爺」的號召,其父帶領一家子幾人又趕回寧夏銀川投入重建「新夏國」的工作,現在兩人皆已傳來,請王爺問話…

司徒龜年是個淳樸的年輕人,頗具文人氣息,妹妹司徒紅雀是個青春少女,還帶著幾分稚氣,兩人站了出來,在眾目睽睽之下,顯得有點手足無措的樣子…

王爺跖跋鶴翎輕聲問道:

「龜年、紅雀,你們兩個人見到野利烈火殺了衛慕阿榮嗎? 經過情形如何?」

司徒龜年挺挺胸膛、加強一下勇氣,道:

「那天我兄妹兩人途經敖包,乃下了馬來,一方面祝禱平安,一方面稍事休息,當時見到野利烈火、莫利春子兩人已經先在那裡談話,我兄妹向他倆打了招呼、談了幾句問候的話,然後我們兩人轉過頭去祭拜山神…

「後來,又來了一騎,一個年輕人下了馬來,後來才知道他叫衛慕阿榮,阿榮來熱洶洶、口氣不善,他強拉春子,說他對春子情感已深,要春子跟他走…

「野利烈火見狀走了上來,要把春子拉回,兩人言語不合,那阿榮拿出刀來,砍向烈火,烈火身上沒刀,徒手與他博鬥,扭打之間竟然搶過阿榮手上的刀,反而劈死阿榮…

「那麼是衛慕阿榮先拿刀攻擊野利烈火的?

「是的…

「司徒紅雀姑娘,你的兄長所說是實嗎?

「稟告王爺,我哥龜年所說都是實在話…

「那麼,野利烈火是自衛殺人,沒錯吧?

衛慕族長年紀甚大,結巴道:

「稟告王爺,阿榮乃是我衛慕族的子弟,可不能憑白被殺,我請從關內請來的漢人訟師婁超然為阿榮講話…

五旬年紀文士裝扮的婁訟師走出座位,恭身道:

「訟師婁超然見過王爺,請容發言…

王爺跖跋鶴翎點點頭,他繼續道:

「自從漢高祖劉邦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之後「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已成定律,後世的宋律與元律亦皆主張「殺人者死」,因此敢請王爺究野利烈火以死罪,以慰衛慕家族不平不滿之心情,並讓衛慕阿榮得能瞑目…

光頭的申天行訟師從座位中走了出來,道:

「稟告王爺,不才乃野利家聘請來的訟師,請容許不才申天行發言…

「哦,申訟師,你說…

「婁訟師所言漢高祖進入關中立下的「殺人者死」律法,距今已逾千年,當時立法固有其時空背景,但並不適用於今日…

「那時漢中百姓苦於秦法過於苛嚴,漢高祖與父老約法三章,以簡約為原則(註),乃是當時安定民心、籠絡百姓不得已的手段,今日時移勢易,各國民智大開,回頭重新檢視「殺人者死」的立法,實有粗糙之嫌…

他見王爺微微頷首,認為這個年輕的「代王爺」跖跋鶴翎的心理果然是偏向「廢除死刑」,得意的繼續道:

「因此本訟師建議王爺,不但請赦免野利烈火的死刑,還請廢除死刑,讓我新夏國成為文明先進之國家,領先於大清國…

此語一出,全殿譁然,畢竟這個時代,「殺人者死」幾乎已成鐵律,婁訟師自覺民氣可用,抗聲道:

「稟告王爺,此議萬萬不可,免去野利烈火的死刑,那衛慕家的衛慕阿榮不就白白死了,這讓衛慕阿榮的父母親人情將何以堪?

「若說「廢除死刑」,更是不可行,想王爺統治數十萬西夏臣民,死刑一廢,豈不鼓勵人民犯罪,殺人者不予死刑,那欠債者也不必還錢了,屆時王爺將如何治理萬民? 那國家社會的安定基礎都將崩潰解體了…

訟師申天行道:

「人類之進步無日或停,今天的社會較之漢高祖時代已大大不同,如果仍然僅以「殺人者死」將野利烈火處以死刑,那就太草率太簡約了,即十歲孩童亦可行司法之職責…

「至少必須探究凶手殺人之動機與事由,斟酌量刑,決不可輕易判處死刑…

「例如本案乃是衛慕阿榮首先動手,野利烈火是基於自衛而過失殺人,應屬情有可原,罪當不致於死,如果僅憑「殺人者死」四個字,便判野利烈火死刑,那人類的司法千年以來就看不到絲毫進步了…

「數百年來,人權觀念已有相當的進步,「天賦人權、生命無價」的想法在西歐漸漸盛行,因此,即使罪大惡極的殺人兇手,也有其不可剝奪的生命權…

王爺卓鶴翎稍稍沉思,然後問道:

「哦,申訟師你且說說看,那些國家「廢除死刑」的情形?」

申訟師道:

「先從中國歷史說起,根據「新唐書.刑法志」,記載唐憲宗(806-820年間在位,曾迎佛骨而為韓愈所諫)「英果明斷,自即位數誅方鎮,欲治僭叛,一以法度,然於用刑喜寬仁」,元和8年(813)詔令改大部份的死罪為流刑,「故自玄宗廢徒杖刑,至是又廢死刑」…

「歐洲方面,1764年(清高宗乾隆29年),義大利犯罪學家貝卡利亞的著作「犯罪與刑法」就針對非正義、社會政策、死刑及酷刑進行分析…

「神聖羅馬帝國的利奧波德二世(1747年5月5日-1792年3月1日,相當於清朝乾隆時候)受到此書影響,就曾在托斯卡納大公國「廢除死刑」,此是近代歷史上第一個永久「廢除死刑」的地區…

「1786年11月30日,利奧波德二世公布刑法典修正案,其中明確「廢除死刑」並命令搗毀其領域內的所有死刑刑具…

「法國大革命以後,許多國家開始重視人權,許多人權團體也重新審視死刑的適當性…

「有人提出,犯罪者也有人權,指出死刑畢竟是殘酷的刑罰,凶手殺人固然不對,讓一國之司法對凶手採取死刑,是將國家殺人合理化、合法化,執行這種法律的行為與該名凶手的行為有何差別? 國家一方面以法律禁止殘酷的殺人行為,另一方面卻訂定法律自行殺人,不僅互相矛盾,更助長殘忍之風…

「甚至中國的東鄰日本國在平安時代(註),受到佛教思想的影響,曾經將死刑廢止了三百幾十年…

「因此廢止死刑是國際人權潮流,對惡徒判死刑雖可「以昭炯戒」,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難保類似的案件不再發生…

王爺跖跋鶴翎讚賞道:

「呵,申訟師引證充分,顯見有備而來,婁訟師,你怎麼說?

婁訟師道:

「用世界的思想潮流來主張「廢除死刑」,實不足以說服人,哥白尼(註)如果跟著當時的潮流的話,我們恐怕還以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哥倫布(註)如果順從世界潮流的話,地球至今仍然是平的;達爾文(註)如果屈從於世界潮流的話,人類仍然是上帝創造的…

「死刑之存廢是大問題,不宜跟隨潮流,因為各國的風俗民情、智識水平、品行道德皆非一致,絕不能邯鄲學步…

「這也有理,呵,呵,你們兩位訟師真是針鋒相對、棋逢對手,說下去…

「而且申訟師所舉「廢除死刑」的幾個例子,後來也都先後恢復死刑,顯見死刑有其必要性…

「再說公權力之執行死刑與私意之殺人不可一概而論,否則律法規定「不可妨礙別人的自由」,卻以拘束個人自由處置違法者;規定「不可竊盜劫奪別人的錢財」,卻以罰金處罰違法者等等,皆是自相矛盾,依此推論則所有刑罰皆應廢除,那麼法治將無從建立,天下豈不大亂?

「說死刑是「治標不治本」,亦不成理由,譬如「口渴」要喝水,但喝了水還是要尿出來,所以我們也不用喝水了,因為喝水無法根治「口渴」的問題,喝水只是「治標不治本」…

「肚子餓了要吃飯,但吃了飯後一兩天也要解出來,所以我們也不用吃飯了,因為吃飯無法根治「餓肚子」的問題,吃飯只是「治標不治本」…

「顯然可見,「治標不治本」的理由不能成立…

「因此死刑不可廢止,野利烈火應予死刑…

「好犀利的反駁,婁訟師果然是辯才無礙,申訟師你也說說你的道理…

申天行訟師咳了一聲,清清喉嚨,道:

「凶手殺人,而國家處以死刑,這是「以暴制暴」,失去國家藉法律教化百姓之用意,這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方式與低等動物並無二致,國家應該展現人道與寬恕,採取死刑只是讓人民升高報復的情緒…

「凶手殺死人,予以死刑之處罰並不能讓死者復生,只是造成另一個家庭的破碎、衍生另一個悲劇,讓社會產生更多的問題,卻對死者家屬並無實質之補償…

「「廢除死刑」正可宣示了執法者的心態與殺人凶手不同,國法不以殺人犯的心態對待他人,即使是殺人犯本身,這表示新夏國尊重每一個生命,不論那個凶手的人格如何的扭曲、其行為如何低劣,國法讓包括殺人犯在內的所有生命仍得生存,只是他還需為自己的罪行負責,如監禁或予以其他人道方式處置,並讓他有機會懺悔改過,那麼社會可減少一名歹徒,又增加一個善良百姓…

「刑罰是基於矯治、再教育的目的,死刑剝奪了犯人改過向善、回歸社會的機會,即使犯人真心的徹底悔悟亦然…若以監禁取代死刑,悔悟的犯人仍可在獄中勞動工作,為社會創造價值,彌補他以往的過錯…

婁訟師道:

「對凶手處以死刑,讓受害人之家屬得以心平,這是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對犯罪者講人權、講人道,那死者與其家屬將如何自處? 公平正義何在?

「基於公平正義原則,刑罰之強度當與凶手或犯人造成的損害平衡,大罪不能小罰,小罪亦不能大罰…

「現在西歐的思想潮流是「生命無價、人權至上」,就是因為凶手殺人漠視別人的生命與人權,對其施予死刑,正是在宣示「生命無價、人權至上」的普世價值…

「讓凶手逃過死刑、逍遙法外,而予較輕的監禁,既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也違反「生命無價、人權至上」的思想…

「給予凶手懺悔改過的機會,是寄希望於渺茫,犯人出獄再犯的例子所在多有,那不是讓社會及其他善良百姓,承受不可預期的風險? 偷者再偷尚屬事小,凶手再度行凶殺人,我不殺伯人,伯人卻因我而死,則司法者良心怎過的去? 慈悲如果放錯地方,立法者司法者可能間接成為社會的劊子手,因此不應以社會大眾的安危為賭注,去賭這些凶手是否真的改過懺悔…

「主張「廢除死刑」,等於強迫被害人家屬原諒、寬恕殺人凶手,逼迫家屬放棄公平正義,也是冷漠無情的表現,有如在受害人家屬背後插刀、落井下石…

王爺跖跋鶴翎搖搖頭,嘆道:

「兩位訟師好厲害的口舌,橫說豎說都有道理,申訟師,你還有話說嗎?

申訟師道:

「死刑是假司法之手,將犯人以殘酷不人道的方法置之死地,今日新夏國力爭上游,欲成超越中國的文明國家,實不應還有死刑存在…

「再說,將凶手判以死刑,只能彰顯一時的正義,對於社會風俗、世道人心或受害者家屬都無益處,不應扭曲「廢除死刑、維護人權」的真諦…

「死刑只是表現出一種人類社會的無力感,那就是人類對於教化人心、終結罪惡的無力感,當犯人道德低落、泯滅人性時,司法者又找不到好的方法來制止,只好訴諸於死刑,因為每個人都擔心罪惡的蔓延,害怕犯罪者沒有得到適當的處分,而影響到人類社會習以為常、安居樂業的生活…

「死刑也可能只是一種「復仇意念」的制度化,它關起了寬恕、原諒的大門,可能令罪犯失去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有時候死刑實施時,被處死的可能是一個已經悔過自新、擁有良知旳好人,這反而是社會的一種損失,事實也有許多例子,死囚在重獲自由後,積極地投入了社會建設服務、助人關懷的工作…

王爺跖跋鶴翎思索片刻,轉頭向大悲、大智兩位高僧道:

「本王想聽聽佛門對死刑存廢可有什麼看法? 兩位高僧可否略抒高見?」

—————-

註:

高祖本紀:

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吏,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 者族,偶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

註:

平安時代是從794年桓武天皇將首都從長岡京(784年至794年)移到平安京(現在的京都)開始,到1192年源賴朝建立鎌倉幕府一攬大權為止。

日本平安時代曾經停止執行死刑,但起始年代是818年,在嵯峨天皇的時代開始停止,而於1156年恢復死刑。

日本從奈良時代末期開始,就很少執行死刑。尤其是從弘仁元年(810年)至保元元年(1156),有三百四十六年幾乎沒有執行死刑的記錄。

註:

奈良時代

奈良時代(710年—794年),是日本歷史的一段時期,始於元明天皇遷都至平城京(奈良),終於桓武天皇遷都至平安京(京都)

以上資料皆可從網路查到。

註:

哥白尼

哥白尼在1473年出生於波蘭多倫城。哥白尼的父母都是出身於大戶人家,父親尼古拉.哥白尼先生是一位法官,也是一位很成功的商人, 哥白尼是家裡四個孩子中最小的一個。哥白尼將不動點從地球移動到了太陽上,提出了日心說。他指出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而是同五大行星一樣圍繞太陽這個不變的中心運行的普通行星,其自身又以地軸為中心自轉。

這期間,哥白尼在一篇叫做「短論」的手稿中歸納了自己主要的天文學觀點,並傳播給親近的朋友。長期以來一直認為哥白尼擔心正式出版自己的天文學著作會引起教會的反對,但是卻沒有明確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哥白尼的學說改變了那個時代人類對宇宙的認識,而且動搖了歐洲中世紀宗教神學的理論基礎。由於時代的局限,哥白尼只是把宇宙的中心從地球移到了太陽,並沒有放棄宇宙中心論和宇宙有限論。雖然哥白尼的觀點並不完全正確,但是他的理論的提出給人類的宇宙觀帶來了巨大的變革。

註:

哥倫布

克里斯多福•哥倫布(西班牙語:Cristóbal Colón;義大利語:Cristoforo Colombo),1451年8月或10月-1506年5月20日),探險家、殖民者、航海家。出生於中世紀的熱那亞共和國(今義大利西北部)。[1][2][3][4]在西班牙的天主教君主(英語:Catholic Monarchs)的贊助下,他在1492年到1502年間四次橫渡大西洋,並成功到達美洲。他使得普通歐洲人也知道了美洲。他的這些航行,以及在伊斯帕尼奧拉島建立永久居民點的努力,拉開了西班牙殖民美洲的序幕,同時也是歐洲殖民後來所謂的「新大陸」的先驅。

註:

達爾文

查爾斯•羅伯特•達爾文,FRS(英語:Charles Robert Darwin,1809年2月12日-1882年4月19日),又譯達爾溫,英國生物學家、博物學家,達爾文早期因地質學研究而著名,而後又提出科學證據,證明所有生物物種是由少數共同祖先,經過長時間的自然選擇過程後演化而成[1]。到了1930年代,達爾文的理論成為對演化機制的主要詮釋,並成為現代演化思想的基礎,在科學上可對生物多樣性進行一致且合理的解釋,是現今生物學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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